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 发布日期:2024/4/3 1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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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12.《中国共产党章程》
1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1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17.《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18.《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19.《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
20.《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21.《信访工作条例》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3.《残疾人就业条例》
4.《残疾人教育条例》
5.《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6.《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7.《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8.《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9.《山西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
10.《山西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
11.《山西省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办法》
二、普法对象
1.全省残疾人工作者
2.全省残疾人群体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4.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1.全省残疾人工作者的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
2.广大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残疾人及其亲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逐渐形成。
3.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强化。
4.全社会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提高,扶弱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
四、普法举措
1.党组中心组学法。(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完成时间:全年)
2.残联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责任单位:维权部;完成时间:全年)
3.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开展法律进残疾人家庭、进特教学校、进福利企业、进残疾人托养机构、进残疾人医疗康复中心、进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残联法律六进”活动。(责任单位:维权部;完成时间:全年)
4.在全国助残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板报、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及《残疾人保障法》《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扶弱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责任单位:维权部;完成时间:全国助残日和“12·4”国家宪法日)。
五、责任领导
霍宏丽 省残联副理事长
联系人:余章平 联系电话:4083450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26日
来源:省残联维权部